【同學間的互動,應尊重個人的身體界線】勿因玩鬧過火,而引發不必要的事端,不僅可能影響自身人際關係,甚至還有觸法的可能性。
【服儀教育】
各班服儀整體表現良好者,期末將予以表揚「服儀典範班級」。
1. 服儀規範:請同學務必遵守服儀穿著規範,違規者將登記並進行生活 再教育。
(1) 穿戴飾品:耳/鼻環、手/腳鍊、項鍊、戒指等…
(2) 塗繪指甲、指甲過長、刺青、妝容、髮捲等…
(3) 未繡學號、外套拉鍊未拉、教室內外穿著便服
(4) 上放學須帶學校背包或書包。
2. 髮式規範:以自然、簡單、不髒、不亂、不怪,基於學生健康安全考量 ,應定期修剪,以便於梳洗為原則,保持整齊清爽美觀。
3. 請各位同學依各班自訂之服儀教育日穿著服裝。(1-5 人穿錯扣一分)
【平日生活再教育注意事項】
(1) 請依公告名單執行,請勿自行要求學生到場,造成現場管理問題 外,甚導致學生權益受損衍生爭端。
(2) 請假卡非銷生活再教育依據,提醒並宣導以下事項:
A 、 遲到:
a. 「當日」提出家長證明並由導師核章→不生教、不扣分。
b. 「事假」佐證事先請事假假卡證明者→不生教、不扣分。
c. 「病假三日內」附醫生/就診證明→不生教、不扣分。
d. 「非當日但三日內」提出家長證明,並由導師核章→不生 教、扣 1 分。
e. 未執行生教/未附證明(證明逾三天一律不受理)→需生 教、扣 1 分。
B 、 手機(依學校 3C 產品使用規範):
a. 同學過馬路或入校後,就不應使用手機/耳機等 3C 用 具,且應交由班級統一保管,違規一律登記生活再教育。
b. 放學時段若真有需要聯繫用,請於教室領取手機後於教室使用,或走出校門於定點並確認安全處再行聯繫確認。
c. 手機違規遭登記者,請導師勿配合學生出示證明提出銷除, 以免有失公平,還請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