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南山中學(國中部)總統教育獎校內選拔實施計畫
新北市南山中學(國中部)總統教育獎校內選拔實施計畫
112年11月1日新北教特字第1122128886號簽准通過
壹、依據: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。
貳、目的:
一、激發學生努力學習與奮發向上的人生觀。
二、宣揚逆境向上學生的正向教育價值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南山中學。
肆、推薦對象及組別:
一、 推薦對象:就讀本校在學國中部學生。
二、受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,並具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發揮服務奉獻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行為、體恤他人等情懷,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 響,足堪楷模者。
(二)語言、藝術、薪傳技藝、技能、科學、科技、資訊、體育、創新研發或其他領 域,具有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。
三、組別:
(一)國中組。
四、推薦注意事項:
(一) 曾於該教育階段已獲得總統教育獎者,不得再參與評選。惟不同教育階段,且提出新的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,不在此限。
(二) 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及生活環境確實查訪,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計畫所定推薦條件之具體事實。
(三) 各校可就曾申請溫馨助學圓夢計畫、體育(或藝才)表現績優清寒學生、特教優秀(雙殊)學生或曾獲擁夢飛翔報導等,身處逆境仍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,足堪楷模之學生加以推薦,不限身心障礙學生。
伍、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:
一、 依推薦對象、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。
二、 收件方式及期程:即日起至11月16日前填具以下報名資料回傳igt:
(一) 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(附件1)。
(二) 推薦資料表(附件2)。
(三) 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(附件3)。
(四) 各校(單位)推薦檢核表(附件4,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)。
(五) 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(若無則免)。請勿膠裝,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。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(不含空白頁),基於公平原則,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。
陸、評選日期:11/20~11/26辦理評選。
柒、選拔方式:
一、評選程序:
(一)經學務會議依提供之資料決議選出每年級至少一位代表。
(二)榮獲校內初選之學生,將請名單再薦送報名新北市總統教育獎評選。
捌、本計畫經學務會議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