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357班電腦使用規範
國357班電腦使用規範
2022.4.29第一版制定 2022.11.17更新
一.資訊管理條例
1.1 資訊股長擁有任何資訊講桌之管理權,但禁止濫用公權力違規使用資訊講桌
1.2 資訊股長可柔性勸退違規使資訊講桌的同學,屢勸不聽者由老師處分
1.3 資訊股長與其他非幹部之同學同等,皆適用資訊講桌使用規範
二.資訊講桌使用規範 (比照南山中學資訊網路資源使用規範)
2.1 資訊講桌屬於學校公共財物
2.2 資訊講桌故障或損壞一律通報信息組報修
2.3 不得濫用電腦軟硬體,其中包括:
(1) 禁止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
(2) 違法下載、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
(3) 未經著作權人同意,將受保護之著作,放置於公開的網站上
(4) BBS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,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,而仍然任意轉載
(5) 架設網站供公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
(6) 不法利用或濫用點對點(Peer-to-Peer,P2P)分享軟體下載侵權檔案或提供違法分享
(7) 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
|
2.5 不得濫用網路系統,其中包括:
(1) 蓄意散佈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功能之程式。
(2) 擅自截取網路傳遞之資料訊息。
(3) 以破解、盜用或冒用他人的認証資料等方式,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。
(4) 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。
(5) 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。
(6) 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。
(7)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,包括使用P2P軟體、或以電子郵件傳送大量廣告信、連鎖信或無用之訊息,或以灌爆信箱、掠奪資源等方式,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。
(8)以電子郵件、線上交談、電子佈告欄、討論區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佈詐欺、誹謗、侮辱、猥褻、非法軟體交易、色情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。
(9) 非正當用途的文件或圖片檔案下載
(10) 利用學校之網路資從事非教學研究,資料查詢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之行為。
|
2.6 違反以上任何一項,依照下方規定處理
2.7 違規處分條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