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升班轉入非直升專班
直升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
經教務會議討論決議後依學生情形,
學校得適才適性予以轉入非直升專班:
1.直升學生於國三就讀期間累計小過以上處分者。
2.課堂學習態度不佳(例:睡覺、干擾上課、作業不交…等),經勸導仍未改善者。
3.綜合活動各項課程表現不佳(例:參與度、出缺席率、品格表現…等,經勸導仍未改善者。
(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請假者,可不列入缺席紀錄)
4.高中就讀期間,累計一大過以上處分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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